湖南陶瓷工业9月25日起执行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湖南陶瓷工业9月25日起执行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月6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该标准规定了水泥、钢铁、焦化、砖瓦、陶瓷等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9月25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陶瓷工业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₂计)、氨a的排放限值分别为20、30、150、8毫克/立方米。新建企业自2024年9月25日起、现有企业自2025年9月25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氨a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30、100、8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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