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灯具,照明和光的定义
光源能够发光的发光体。光源按其发光原理可分为热辐射光源、气体放电光源、固体发光光源。
A、热辐射光源:
指当电流通过并加热安装在填充气体泡壳内的灯丝,其发光光谱类似于黑体辐射的一类光源。如白炽灯、玻璃反射灯、卤素灯等
B、气体放电光源
在适当的条件下,例如强电场、光辐射、粒子轰击和高温加热等,组成气体的分子可能发生电离,产生可自由移动的带电粒子,并在电场作用下形成电流。这种电流通过气体的现象称为气体放电,而这样的原理发光的光源称为气体放电光源。如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汞灯、金属卤化物灯、霓虹灯、激光等。
C、固体发光光源:
指某种固体材料与电场相互作用而发光的现象。如无极感应灯、微波硫灯、发光二极管LED等。
灯具:
灯具是一种产生、控制和分配光的器件。在灯具的设计及应用当中,最为强调的是灯具的控光部件,主要由反射器等组成。灯具包括:光学系统(反射器、透镜、格栅等),电气附件(镇流器、启动器等),机械结构件(灯座、外壳、支架、调节调焦机构、防减震器等等)
视觉
A、明视觉:
眼睛适应于至少为几坎德拉每平方米亮度时的视觉。明视觉主要由锥状细胞来调节。L>3.5cd/ m²(坎德拉/米²)
B、暗视觉:
调节眼睛以适应几百分之一坎德拉每平方米的亮度水平时的视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杆状细胞被认为是主要的活跃成分。L<0.035cd/ m²((坎德拉/米²) 照明:照明是以人们的生活、活动为目的对光的利用,从广义上讲,应包括对生命体、生物有作用的视觉与光信息、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线等各部分。
光的定义
光是我们通过视觉与外界交流的媒介。如果没有光,我们将无法感知客观世界的一切。光是一种能量,这种能量能从一种物体传播到另外一种物体表面。其传播的形式是以直线方式进行传播。光可分为可见光和不可见光。人眼能够识别的电磁波谱,即波长为380-780nm之间的为可见光。除了可见光以外的电磁波谱我们称为不可见光,如紫外线和红外线。
光 通 量
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发出的光线称为光源的光通量,用φ表示,单位名称:lm(流明)。
光 强
光源在给定方向的单位立体角中发射的光通量定义为光源在该方向的光强度,用I表示。
I=特定角度的光通量Ф÷特定角度Ω(cd/㎡)
亮 度
发光体在某特定方向上单位立体角单位面积内的光通量。用L表示。L=I/S (cd/㎡),坎德拉/米²,又叫辉度。
照 度:
单位面积上受到的光通量,用E表示。勒克司(Lx)
E=dФ/dS(Lm/m²)
E=I/R²(R=光源到被照平面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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