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房企拖欠陶瓷企业货款40万4年未还
湖北一房企拖欠陶瓷企业货款40万4年未还近日,湖北仙桃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拖欠货款4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方当即支付货款40万元。2018年,北京某置业公司在仙桃开发某房地产项目,仙桃某城市发展公司作为建筑商承接该项目。同年,仙桃某城市发展公司与广东某陶瓷公司签订《瓷砖专项采购合同》,广东某公司为该项目供应了价值70万元的瓷砖。但仙桃某城市发展公司支付30万元货款后,迟迟未支付剩余40万元货款。广东某陶瓷公司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因承办法官促成三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仙桃某城市发展公司与北京某置业公司一次性偿还40万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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